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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兒童放爆竹煙火沒有大人陪同 [打印本頁]

作者: mary    時間: 2016-9-14 13:42     標題: 兒童放爆竹煙火沒有大人陪同

兒童放爆竹煙火沒有大人陪同 罰3000到1萬5000元 中秋節除了最受民眾歡迎的烤肉活動外,燃放煙火爆竹也是國人喜愛的過節方式之一,卻容易衍生火災、噪音、空氣污染與燒傷等意外,雲林縣消防局近日積極稽核販售煙火爆竹商家,呼籲民眾減少燃放煙火爆竹,開心安全過中秋。 雲林縣消防局災害預防科科長謝煙火易霖表示,根據《爆竹煙火管理條例》除兒童燃放爆竹煙火須有成年人陪同外,晚間10點過後不得再燃放爆竹煙火,開罰3萬到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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