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我錯了!曾買妨害家庭春出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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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ry
時間:
2016-9-14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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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錯了!曾買妨害家庭春出軌
我錯了!曾買妨害家庭春出軌 宜大系離婚協議主任認錯 58歲的郭純德為宜妨害家庭蘭大學園藝系主任,多年前他到宜蘭市幸福路買春、性交易,還與一名性工作者林小姐展開地下情,為了幫林小姐贖身,還替她還了百萬債務,雙方交往長達4年,多次相約旅館、湯屋。 去年9月林小姐丈夫找到郭主任妻離婚協議子,出示兩人的簡訊,裏頭充滿許多曖昧字句,讓郭主任的妻子氣得告林小姐妨害家庭。 但在法庭上,郭主任說都有付錢是性交易,林小姐離開後,因為有借錢雙方是債務關係並非小三,還出示寫有「債務律師事務所、性交易費用、墮胎費」字樣的簡訊證明,最後法官認為沒有兩人通姦證據,判林小姐無罪。 宜大園藝系主任郭純德:「我未來會持家更加努力監護權,對過去我會勇敢面對,我也不能辜負我現在的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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