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標題: 壽險業 力爭費差空間 [打印本頁]

作者: mary    時間: 2017-9-28 09:45     標題: 壽險業 力爭費差空間

壽險業離婚 力爭抓姦費差徵信社費用空間通姦 「如免費法律諮詢果要將營業費用算進去,根本發不出佣金」,壽險公會再向保險局爭取「費差離婚」空間,希望只要給銷售通路的「佣金」、「獎金」等相關費用,不要超過保單抓姦附加費用,營業費用則納入所有保單利潤測試,否則現在向保戶收的錢,根本徵信社費用發不出佣金。 金管會金檢時發現,部分公司給付給銀行或業務員的佣金「遠通姦高於」保單收的附加費用,造成費差損,因此決定嚴管。 保險局5月發函免費法律諮詢「提醒」壽險公司,保單支付的「佣金」、「獎金」及「營業費用」,不得超過婚姻挽回附加費用,也就是不能有費差損,各壽險公司已陸續調降躉繳保單的佣金,但搬家公司壽險業者仍是透過公會向保險局爭取,儘可能不要算營業費用。 壽險業者表外遇處理示,保單三利源,即死差、利差及費差,在進行保單利潤測試時,就會去假設徵信社尋人各年齡的死亡率、資金投資報酬率及公司營運成本(含佣金等相關費用),每張免費法律諮詢保單在三利源綜合後「一定是賺錢的」,不賺錢就要停售。但現在保險局是要一統徵信求每一張保單的死差、利差及費差都要賺錢,如果把壽險公司營運費用攤進去保贍養費單,向保戶收的附加費用根本發不出佣金。 業者指出,這就好比一家店賣徵信協會各類商品,有些高價利潤高的商品,會與低價接近賠本的庫存商品會放在一起「離婚搜證搭售」,最終是賺錢即可,公司可以用搭售打新品的口碑,又同時銷庫存。




歡迎光臨 國際金融商場交流討論區 (http://gugma.com.tw/) Powered by Discuz! 6.1.0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