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新娘眼臉化妝過敏 怒控化妝師過失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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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ry
時間:
2018-2-23 11:08
標題:
新娘眼臉化妝過敏 怒控化妝師過失傷害
新娘眼臉化
徵信社尋人
妝過敏 怒控化妝師過失傷害 據了
婚前調查
解,黃姓化妝師是前年十月間,在桃園為莊姓女子化新娘妝,不過新娘在結婚典禮過程中感到不適,認為化妝師為她黏貼假睫毛時,疑似未將塗抹睫毛膠的刷筆消毒殺菌,才導致新娘兩眼出現接觸性及過敏性眼尖皮膚炎,也是俗稱的蕁麻疹。新娘事後不滿,前往驗傷並提出告訴,全案檢察官偵查後,則是依過失傷害罪嫌將化妝師起訴。 而全案新竹地院審理時,化妝師向法官供稱,在為新娘抹睫毛膠時,是使用拋棄式的棉花棒和牙籤,並未使用任何的睫毛刷
徵信社尋人
筆,而且新娘本身就是過敏體質,並非刷筆所致。法官也詢問醫師過敏是否與皮膚接觸不潔物品有關?還是本身過敏體質所導致?而主治醫師則表示,蕁麻疹為過敏反應,新娘本身就是過敏體質,接觸誘發過敏物質就會產生,但不一定是不潔物品,也有可能是化妝品或其它因素。至於新娘則向法官供稱,先前曾使用過其它廠牌睫毛膠,但並未使用化妝師使用的廠牌,當天上妝到卸妝共十二個小時,法官因而認定新娘過敏難認定是化妝師所為,法官判決化妝師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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