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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暖警國道開路被記過引爭論 他提2警殉職慘案 [打印本頁]

作者: mary    時間: 2020-10-12 13:40     標題: 暖警國道開路被記過引爭論 他提2警殉職慘案

暖警國道開路被記隱形矯正費用過引爭論 他提2健身教練培訓班警殉職慘案「規昇降機定用前人血換」台南搬家回頭車 〔即鼻子過敏改善時新聞/綜合報導〕國道3號古坑分隊陳員7月為1歲熱痙攣孩童國道開道一事在今日成為焦點話題,網友正反意見不同,有人認為陳員擅離職守是為救人,記小過處分或可用其他懲處方式替代,但隱形矯正費用也有人認為槍械無人看守是相當嚴重的問題,支持分隊功過分開論處作為。對此,有PTT網友提及1997年後埔派出所事件與2001年三棧派出所殺警奪槍案,嘆「很多規定就是前人用血來換」健身教練培訓班,認為記過懲處並無不妥。 網友所提1997年後埔派出所事件中,該案受害者、台北縣(現新北市)板橋分局警員呂進全臥床23年後因器官衰竭辭世,而此案對警員執勤方式改良有重大影昇降機響;根據本報先前報導,1997年1月26日清晨,呂員及警員劉能源共乘機車執勤,途中行經板橋四川路,遭逃兵潘世昌及吳明慶開車衝撞。 歹徒當時還欲奪警槍,呂員雖身負重傷,但台南搬家回頭車仍奮力爬起欲與歹徒拔槍搏鬥,卻遭潘世昌持改造手槍近距離射擊腦部,送醫後呂員成為植物人。潘世昌被處死刑且已執行,吳明慶則遭判處無期徒刑。呂員臥床23年後,在本月18日於台中榮民總白蟻醫院嘉義分院離世,享年48歲;該案之後,警政署下令將全國改為一警一機車巡邏。 網友所提2001年三棧派出所殺警奪槍案殺發生在當年4月23日,據本報先前報導,花蓮縣秀林鄉三健身新手棧派出所警員李建南當時在所內值班台執勤,一男子從派出所後方窗戶闖入,用不明槍管發射一顆鋼彈,貫穿李員胸膛及心臟,李員當場死亡,歹徒奪走其配槍後逃逸。 該案為全國第一起以大安區當舖派出所為目標的殺警奪槍案,遭奪警槍約一年多後被用作犯案兇器;2003年,海巡署花蓮南海園營區衛哨兵吳正忠執勤時遭陌生男子掏槍射殺,歹徒同樣奪走吳正忠的六五式步槍配槍後逃逸,經鑑長期照顧心得驗彈道,殺害吳正忠所用槍枝正是李員的配槍。 台灣刑案歷史上還有數起殺警奪槍案,對此,原PO認為,國道3號古坑分隊向陳員記過是正確的做法,「很多規定就是前人用血來換,不要再流感說規定繁複,或是事情沒有防範之類」,他也嘆,若不依規論處,「不然以後歹徒不就知道如何搶警局的槍械了?」、「一個警察去幫民眾開路,剩下一個留守,讓另外一個警察變成潛在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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