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信用卡掛失、換卡要收300元 消基會:銀行應合理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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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oogaloowu
時間:
2013-11-24 09:02
標題:
信用卡掛失、換卡要收300元 消基會:銀行應合理收費
消基會今(21)日公布信用卡調查,針對市面上流通信用卡的使用年限、污損後補發新卡費用、信用卡掛失費用、調閱簽單手續費等各項目進行調查。調查結果發現,因為卡片污損要換新卡,有3成銀行要收費,手續費最高達300元,消基會呼籲,銀行應合理收費。消基會選擇流通卡數最多的前20家銀行為樣本,針對信用卡的使用年限、污損後補發新卡費用、信用卡掛失費用、調閱簽單手續費等各項目進行調查,結果發現,卡片使用期限最短3年,最長8年,期間難免會因為各種因素導致卡片污損,想要換卡有30%銀行換發新卡需收取費用,雖然主管機關沒有明定應收取多少相關費用,但是在契約中必須載明向持卡人收取的各項手續費。消基會表示,有6家銀行需收取補發費用,其中收費超過100元的有永豐商業銀行每卡300元、台灣新光商業銀行100元、匯豐商業銀行100元、大眾商業銀行晶片卡收費200元。各家銀行信用卡規定不盡相同,申請補發新卡前,消費者應詳讀信用卡契約內容,了解各項手續費的計算方式,避免造成糾紛。信用卡掛失部分,在消費者掛失卡片後,需收取100-200元手續費,而部分銀行高等級的信用卡則免收費,而另有2家銀行,掛失費外另須加收卡片補發費,包括遠東國際商業銀行Combo卡補發加收300元、mc2卡收費200元、大眾商業銀行晶片卡收費200元,消費者在掛失卡片時,最好向銀行問清楚;而銀行業者也要主動告知收費訊息。消基會表示,有關卡片污損的補發費用,以及掛失費用外加補發費用,目前法令未有規定,建議主管機關可參考禮券(包括晶片卡等)相關規定,縮短信用卡換發期限、定期換發信用卡,以及限縮網路上的刷卡金額上限,將有利於防止在非實體通路上的盜刷,不僅符合行政院消保處明年度定型化契約精神,也是實體與虛擬銀行通路結合,對消費者與業者雙贏。消基會也呼籲,很多消費者都擁有一張以上的卡片,申請各項服務前,最好先弄清楚各發卡銀行不同規定,消費者平時應隨時吸收信用卡理性消費的訊息,避免不必要的消費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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